盐城司法帮教“阳光”减刑假释

18.08.2015  17:51

  中国江苏网8月18日讯 (通讯员 潘虹)  近日,盐城中级法院与盐城监狱专题开展了“司法与帮教”阳光活动,双方就进一步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质量,促进司法与帮教更好衔接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签订了《司法与帮教“阳光行动”协议书》。法院将拓展自身审判职能,与监狱机关一起做好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特别是在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通过庭审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达到减刑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盐城中级法院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规范办理“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积极与刑罚执行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细化减刑、假释申报标准,争取使每一名在押犯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减刑假释机会。2014年以来,共办理减刑案件1669件,假释案件151件,其中涉及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103件,无一错漏。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