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创模”进入关键冲刺阶段

15.05.2015  00:02

  5月12日,盐城市就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再作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清新空气、清澈河道、清洁村庄、清爽城市“四清”工程,填补薄弱环节,实现城市功能再完善,扎实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盐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盐城市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重点工程和重点事项,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做好迎查准备。并且,计划于6月份申请省级预评估,10月份申请国家级技术评估,12月份迎接国家级考核验收。可以说,盐城市创建国家模范城市已进入关键冲刺阶段。

  从《盐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上看到,考核指标涉及居民收入、工业能耗、工业污染排放强度、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噪声控制、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26项目标任务。不过,对照创模26项指标,盐城市尚有9项指标不达标,包括城市污水处理率、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涉及城建、环保、经信、统计、教育、城管等多个部门。

  为此,盐城市将协调和督导创建责任单位开展与创模要求相关的市区污水收集处理、市区河道治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城市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整治及城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各街道、有关部门开展与创模要求相关的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督促有关方面拆除违法建筑,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商游贩,整顿交通秩序;督促有关部门取缔马路市场,规范集贸市场和早夜市,建立早夜市疏导区;督导开展城区市场改造、街景美化亮化及建筑工地管理;督导市容环境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据悉,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部门和单位实施全过程效能监察,对市创模办交办事项不办理、催办项目不理睬、查办事项无结果的,将及时指正、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