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检察院民事抗诉显成效

25.11.2014  18:52

  近年来,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积极转变观念,强化监督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协调意识,着力加大抗诉力度、增强抗诉效果、扩大抗诉案源、优化抗诉环境,实现了抗诉案件数量与质量同步增长,有效带动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强化监督意识,着力加大抗诉力度。该院牢固树立依法行使抗诉权的观念,从提高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的整体力度和效果出发,不断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对法院判决不正确、属于抗诉范围的案件,坚决依法提出抗诉。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观念。 

  在敢抗、会抗、抗准上下功夫,既严格把好实体关,又严格把好程序关,切实增强抗诉工作的全面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的观念。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的同时,自觉把服务大局与依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息诉工作力度,有效化解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 

  强化质量意识,着力增强抗诉效果。为了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避免盲目抗诉,该院明确要求拟提起抗诉的案件必须先行在分管检察长主持下,组织全科干警讨论。市院民行部门派员提前介入把关,市院分管检察长召集民行处全体人员讨论把关,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有效保证提起抗诉案件的准确性。 

  同时,坚持对一审、二审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按照办案一体化的要求,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法律的适用。对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重点审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文件的要求,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强化创新意识,着力扩大抗诉案源。加强宣传,拓展案源渠道。利用电视台、亭湖报等多种媒体,就民行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时效、办案程序、抗诉条件等方面广泛宣传,拓宽案源。定期走进城乡社区,以民行检察联络站为载体,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申诉,掌握第一手资料。共接待群众3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150人次,悬挂宣传横幅、宣传画51幅,制作民行宣传展板5块,发放《民行检察知识手册》、《民行检察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200余份。 

  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制度,在社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普遍建立了民行案件联络点,发挥律师参与诉讼、熟悉案件情况的作用,依靠他们提供了成案率的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