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5.11.2018  17:21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的亲切关怀,为做好妇联维权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我们党始终把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的奋斗旗帜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擘画。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作为,从推动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出台,到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在各地普遍建立;从创新妇联组织维护女性公平就业约谈制度,到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舆情事件发声亮剑……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妇女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达到历史新高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迈出历史新步伐。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关妇女的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如今,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同时受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和长期历史文化影响,针对妇女的歧视依然存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清晰答案,“需要从国家层面治理,对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对错误言论要及时予以批驳。妇联要主动作为,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怎样引领妇女、服务妇女、联系妇女,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与新时代同行、为新目标奋斗、在新征程建功、做新时代新女性,考验着妇联组织的工作水平,关系着党的妇女工作的实际成效。唯有适应妇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化源头参与,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细化落实,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实效;坚持雪中送炭,给予困境中的妇女儿童温暖关怀;走到妇女群众中间,进一步做到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妇联的维权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才能最广泛地为党的事业团结凝聚妇女力量。

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党中央的重视关怀转化为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到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站在催人奋发向前的新起点,迎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曙光,逐梦的脚步愈发坚定执着,发展的志愿愈发铿锵激越。我们深信,奋进新时代的广大妇女,将在更加平等的发展环境中,追风踏浪、接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