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诉
江苏南京
新闻
RSS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上海
云南
内蒙古
北京
台湾
吉林
四川
天津
宁夏
安徽
山东
山西
广东
广西
新疆
江苏
江西
河北
河南
浙江
海南
湖北
湖南
澳门
甘肃
福建
西藏
贵州
辽宁
重庆
陕西
青海
香港
黑龙江
新闻集锦
档案
资料
事故
体育
文化
教育
宗教
时政
经济
生态
健康
运输业
社会
政府
安全
城市
省级
工业
房地产
人物
专稿
陕西:符合条件电商零售出口 可享两税退(免)税政策
01.06.2015 16:36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陕西省政府近日下发《
陕西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将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在陕西省对外贸易领域的实施,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
方案
》指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鼓励企业利用自建和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和鼓励更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进驻园区;为区内企业提供退税、仓储、配送、分拣、加工和邮递等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保税备货进口,根据用户需求潜力提前采购备货,降低物流成本,缩短顾客等待时间,提高消费体验。 《
方案
》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同时按出口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升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并将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纳入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对管理类别为一类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正式申报的退(免)税,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
税收收入退还书
》。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1.06.2015 16:36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
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
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
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