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被电信强制绑定业务相关部门介入后取消又恢复
最近,苏州市民毛先生发现,自己电信手机卡的扣费又不正常了。其实,他的烦恼从5年前就已经开始。5年前,毛先生在电信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后,他就发现手机卡陆陆续续被电信绑定了不少增值业务。他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情况。然而,相关部门介入就“卖乖”取消,用户不积极反映就“装死”,电信在几年时间里和他打了一场让人烦心的“拉锯战”。如今,毛先生希望电信多扣费的问题能够得到彻底妥善的解决,好让自己不再为增值业务再三与电信交涉,他更表示,打算将这一情况投诉给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江南时报记者王梦然实习生申乃月 手机卡每个月多出50多元费用 2010年3月,为了方便工作,毛先生在苏州市木渎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当时,毛先生办理了每月269元的套餐业务,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套餐每月可以享受包括500分钟全国免费通话,500分钟市内免费通话,600分钟的固定电话和2M宽带在内的许多服务。之后,毛先生一直没有更改过自己的手机套餐。 2013年7月,毛先生无意间却发现自己每个月的话费都比原本的套餐费用高出了50多元。“我自己之前也一直没注意,因为对中国电信比较放心,没有特地查过自己的话费。”毛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手机就是为方便工作开通的,使用频率并不高。他自认为把套餐内包含的业务全用掉都难,没想到每月还会超出这么多的话费。 毛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话费莫名其妙增加的情形已持续半年以上。这些话费是怎么多出来的呢?经过自查后,毛先生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多出了政企法律顾问(30元/月)、手机来电彩铃(6元/月)以及天翼游戏等增值业务。“之前根本没听说过,也没有电话通知,而且这些业务都是我用不到的,有种被骗了的感觉。”提到这些,毛先生有些气愤。 由于通过客服电话和网络自查只能查到近期六个月的话费情况,电话客服和营业厅也一直都没有给毛先生明确的答复。毛先生表示,自己也不能确定这样扣费的情况从什么时候开始,维持了多久,可能不止查询上限的六个月。 为了追回多扣的话费,也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毛先生多次向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投诉,效果都不理想。他只好在苏州当地的寒山闻钟论坛上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这才得到了解决。“苏州寒山闻钟论坛和木渎当地电信营业厅给我电话回访,很快就帮我退订了那些额外的业务。” 强制增值业务“去而复返” “电信的工作人员还给过我口头承诺,说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乱收费的情况。”之后好几个月,看到自己的话费一直很正常,毛先生觉得可以放心了,对话费就没再太关注。 令毛先生没想到的是,没过多长时间,之前的情况又重新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毛先生对此哭笑不得。 今年3月份,毛先生到电信网点将自己的3G手机卡更换成4G手机卡时发现,之前被取消的业务竟然又被绑定到了自己的号码上,已经有好几月的时间。除了原先的几个增值套餐外,这次还多出了一项“游戏咨询”业务,这让一向不玩游戏的毛先生傻了眼。 毛先生粗略地算了下,电信通过强制绑定增值业务,每月多收取的话费为45元左右,加上2013年半年多的,多收取的话费一共达到近600元。毛先生说,最让他气愤的还是电信工作人员处理的态度。“其实这每月多的几十元还好说,关键是电信的态度太霸道了,不仅不能对此做出合理解释,还一副软硬不吃的样子。”毛先生告诉记者,长久以来在与电信因多扣话费问题交涉的过程中他发现,电信态度敷衍,想要取消这些业务,要软磨硬泡,甚至要等到媒体介入才能妥善解决,这让消费者不得不觉得电信太欺负人了。 在今年发现电信再次存在多收业务费的情况后,毛先生立即前往当地的电信营业厅,但工作人员始终没能就此给出个满意的答复。这让毛先生有些恼怒,“如果还得不到妥善解决,我只能求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 消协 电信已侵犯消费者基本权益 消费者可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述 近些年,像毛先生这样有过电信收费纠纷的消费者其实不在少数。消费者如何避免遇到这样的问题?遇到问题后,消费者应当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呢?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 南京市玄武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育浩告诉记者,在毛先生反映的案例中,电信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没有真实和公开的公布收费条例,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孙育浩表示,根据新《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在毛先生的事件中,电信方已经属于强制消费的范畴,消费者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工商市政管理部门或通信管理局投诉,要求返还强加费用的同时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对于如何避免遇到类似情况,孙育浩提醒消费者:“现在的通信扣费名目众多,消费者要及时对自己的话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后也要积极解决。” 提醒 遇强制消费时有5种维权方式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封顶认为,中国电信未告知消费者便增加增值业务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欺诈行为,新《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根据毛先生被强迫消费的案例,封顶律师介绍说,当消费者遭遇强制消费时,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维权: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