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苏府法〔2017〕23号
关于申报推荐政府合同审查工作
示范联系点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推动落实《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关于政府合同审查和管理的要求,发现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进政府合同审查工作探索创新,省政府法制办拟选择工作开展得好的市县政府法制办建立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为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
政府合同审查示范联系点按照申报推荐条件实行自愿申报。各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对县级政府法制办申报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向省政府法制办推荐2-3个所辖县级政府法制办作为示范联系点备选单位。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对照申报推荐条件,直接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自愿申报。示范联系点以县级为主,总数量拟控制在20个以内。
二、申报推荐条件
1.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制度和措施较完善,成效显著,有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在全省能发挥示范作用;
2.能够积极推进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在加强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审查标准、创新审查方式等方面能积极探索实践;
3.能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建立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是推进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了解全省政府合同审查工作情况的“直通车”,有利于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和推动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创新。各地要认真对照申报推荐条件,做好政府合同审查示范联系点的申报推荐工作。
2.请各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填写《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申报推荐表》(见附件,电子件请在江苏政府法制网公告栏下载),并于4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件报送至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
联 系 人:侯丽莉 025-83396424
褚志霞 025-83396358(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省政府法制办
2017年2月24日
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推荐 理由 | 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自行申报的,填申报理由。 | ||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