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建立用地分类保障机制助推生态发展

13.10.2017  12:53

      围绕“生态大公园”建设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将全区16个乡镇街道分为城市功能类、田园综合体类、生态涵养类三大功能类型。明确城市功能类为优化开发区域,田园综合体类为重点开发区域和农产品主产区,生态涵养类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限制开发区域。出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指标有偿使用机制,对列入市、区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扶贫开发等财政资金投入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园区工业项目,核定用地指标基数,超出基数部分实施有偿使用;对乡镇项目,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同时根据乡镇功能类型核定用地基数,超出用地基数部分实施有偿使用,其中生态涵养类的乡镇不核定基数;商业住宅类及其它项目,按照用地指标成本全额结算。    (朱 波 刘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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