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生产者资源环境责任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

04.01.2017  11:3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把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方案》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范围界定为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加强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率先对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明确了各类产品的工作重点。一是电器电子产品,要在坚持现有处理基金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评价标准,支持生产企业建立废弃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发挥基金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汽车产品,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网络与符合条件的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体系,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三是对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产业集中度较高、循环利用产业链比较完整的特定品种,在国家层面制定、分解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建立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支持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和再生企业建立基于市场化的回收利用联盟。

  《方案》强调,要完善保障措施,建立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法监管、积极示范引导,保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顺利推行。(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