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11.09.2015 18:4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企业优选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近日,扬州市制定了《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凡依法登记注册,在扬州市开展业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均可自愿申报参加星级评定,并提出了详细的申报条件。星级评定自2015年开始,每年开展1次。星级评定的结果将通报给相应的中介机构,报送省安监局,并在市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扬州安全生产信息网及其他媒体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企业优选。
扬州市安监局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09.2015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