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行劳动工资统计的现状及改革对策
浅析现行劳动工资统计的现状及改革对策
摘要: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是为了客观地反映各要素单位从业人员的规模、结构、分布以及工资水平等情况,为党和政府了解掌握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状况、制定宏观就业政策、调整完善分配制度和推动扩大内需增强经济活跃度提供决策依据。本文在对我国现行劳动工资统计现状及其存在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劳资工资统计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劳动工资 统计 改革对策
劳动工资统计是我国政府综合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现阶段施行的统计制度中除大型普查之外涉及面最广、涵盖领域最多、行业类别最全的一项统计工作,对我国适时调整就业结构、改革工资制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用人方式的灵活多样以及劳动者就业思维的转变,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出现了诸多不合乎时代发展要求的新问题、新情况,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使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劳动工资统计的现状、问题及其原因
劳动工资统计作为新中国建立后开展国民经济核算中组织最早的一项统计工作,经历了起步、初步发展、快速发展三个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工资统计的方法手段也日新月异,日趋成熟,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统计方法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统计指标体系和采集报送模式,组建了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统计平台,有着一支较为齐整的劳资统计队伍,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统计周期,降低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强度,而且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为党和政府了解掌握广大劳动者的就业和工资状况,制定或调整符合我国国情的就业政策和工资配套改革方案,实施宏观经济调控起到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但我们也应看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用工方式的迅速转变,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统计方法制度的不断革新,现行劳动工资统计的一些制度、指标和方法已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众的需求,有的甚至滞后、脱节。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统计数据采集单一呆板。 劳动工资统计虽然有经济普查、私营抽样调查和用工调查等不同的调查方法相互补充,但仍以全面调查为主,这对于当前经济飞速发展、企业生生死死转换迅速的国情来说,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了,而且漏统、复统的现象较为突出,效果也不很理想;劳资数据依然采取自下而上、逐层逐级的方法采集原始数据,而不能根据不同的统计调查对象采用灵活的、多样的采集方法,科学合理地整合资源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这样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又容易出现交叉重复统计的现象,工作效率也不高;劳资统计操作程序虽然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作为一项统计工作又分为“四上单位”和“四下单位”两个操作平台,程序复杂,既费钱又费时费力,造成资源浪费,工作效率较低,而且也容易在两个平台数据合并时出现不易觉察的错误,形成数据质量走样。
二是部分指标设置不尽合理。 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虽然经过了几次调整改革,但总体结构变动不大,计划经济的烙印比较明显,一些指标解释不能做到直观易懂便于掌握操作,譬如,从业人员分类中其他从业人员的概念和范围不够清晰,不易让基层统计人员准确理解掌握;工资总额的指标分类也不尽合理,财务科目上工资分类内容细致繁杂,且绝大多数是指货币收入,而统计意义上的工资,涵盖的不仅是货币收入,还包括发放给劳动者个人的实物报酬,现行劳资统计报表中设定的工资指标并没有把两者显著地标示出来,造成很多基层统计者在统计工资的时候往往只统计了货币收入,却忽略了实物报酬,形成了漏统、误统现象;工资总额的计量单位还采用若干年前的千元制;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富余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到城市打工就业,参与了各行各业的生产建设,但现有的劳动工资统计中却没有反映农民工就业、收入这方面情况发展变化的指标;还有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就业失业变动、用工需求等指标也无体现。
三是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不强。 我国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主要仍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为主,不包含乡村和私营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统计范围不够全面,比较狭窄,因此,所取得的劳动工资统计数据也不能说明全社会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使得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民营经济数量日益壮大,私营企业的蛋糕也做得越来越大,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必然要求劳动工资统计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扩大统计的范围,实施劳资统计全覆盖;劳资统计数据除了年报数据通过审核评估后对社会发布外,季报数据一般不对外公布,数据使用率不高,而且综合数据生产周期较长,不能及时对外公布,给人一种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而且数据解读不够精准到位,合理性不如人意,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造成“被平均、被增长”的质疑,影响统计公信力。同时,劳资数据分析应用成果不多,没有体现数据应有的实用价值,不能与企业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有效地服务于行业间的发展,较好地反馈指导行业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统计数据的权威性是统计法赋予的,劳资统计数据关系到千千万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养老、医疗、住房、最低保障等等,只要牵涉到这些方面的政策,都应该以劳资统计数据为基准进行制定、调节、执行,但实际生活中这项功能并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发挥的作用也不很明显,这一块我们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四是部门间协作不密切,缺乏“大统计”意识。 现代意义上的统计,实际上也是社会化大协作的过程,但就现阶段而言,各级统计部门与本区域里的一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作不够密切,仍然存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现象,没有充分利用好行政管理部门资源优势,缺乏大统计的“一盘棋”思想,既增加了工作难度,浪费了存量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
究其原因主要有:改革创新的观念不强,不能紧跟社会发展节奏,及时调整、改革相应数值指标,缺乏大胆闯大胆试大胆改的勇气和信心;统筹规划不足,统计方法、技术手段不尽合理;没有较为科学合理的数据验证体系,缺少灵敏的数据反馈循环系统;广泛合作意识不够,缺少部门间相互协作联动的长期合作机制。
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思路及对策
针对劳动工资统计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须要有改革创新的勇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按照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扎实推进劳动工资统计的各项改革工作。
一、 坚持以抽样调查为主,实施多样化调查方法。 把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题调查等调查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合理的劳动工资调查体系。加大对劳动工资抽样调查方法的研究,按照调查的目的和需求确定样本框,根据调查对象和范围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调查表式,以满足不同层级的数据使用需要。同时,还应根据调查的范围、难易程度和方法,采用不同的调查频度,如全面调查可一年一次,抽样调查可采用月报、季报的形式开展,专题调查可使用一次性调查等等,就如美国就业统计的调查方法那样,各种调查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这样就能有效地节省时间,节约工作经费,降低工作强度。 改革报送方式。 一是对于全额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可以与各级财政部门协调一次性取得,而不必再对每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催填报,这样既保证数据的精准性,又能让基层统计员把节余的时间投入到对企业等其他单位的调查服务中,提高数据采集效率。而且,这块数据能够客观反映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在各地区财政支出的比重情况,并以此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重要依据。二是对于集团、连锁和报账制单位,可以以省(市)为单位,采用集中打包分片发包的方式采集劳动工资数据,直接将劳动工资统计采集任务布置给省级主管单位,以他们为龙头,依靠其内部管理的约束性,实施垂直布置落实,数据收集齐全后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上报给统计部门,然后运用计算机处理系统,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将这些数据分包到各个地区,这样就能防止政出多门、推诿扯皮、发生漏统复统的现象,有效地减少数据的误差,保证数据的质量。 简化操作流程,建立简洁式操作系统。 对现有劳资统计的两个操作平台进行整合归并,不论是“四上单位”还是“四下单位”,都统一到一个平台里录入、审核、汇总,方便基层统计单位填报,便于各级统计机构操作汇总。同时,要增强平台操作的便捷性,开发适合基层统计人员使用的傻瓜式、菜单式操作系统,便于学习掌握。
二、增强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要根据调查的方法、调查对象以及调查的目的,认真研究调查的内容,科学设置相关指标,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能接得住地气。 一要“恰当”。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调查指标,项目内容粗细搭配,繁简结合。对于抽样调查、临时调查和专题调查,指标设置宜粗不易细,达到目的即可;而对于普查或全面调查,则指标尽可能较为详细设置,以取得更为全面详细的数据。如:从业人员,在一般性调查时可以是一个指标项,也可以根据需要增设细分指标,如想了解农民工的就业和取得报酬的情况以及各行业吸纳农民工的数量,可以增设农民工这个细分指标,还有就业、失业、用工需求等等一系列社会热点的问题,都可以通过适时增减来完成; 二要“简便”。 指标设定通俗易懂,直观明了,便于操作掌握,能达到对照解释说明就能操刀上阵,而没有歧义,坚决去除似是而非、云里雾里的指标解释,这对于基层统计人员在处理上报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如工资报酬项目,可设定为货币报酬和物化报酬二块,然后根据调查需要,再进行细分,这样基层统计人员能够一目了然,不会产生误解,减少工作的失误。
三、提升数据使用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 一是施行全域统计。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迅猛,私营企业已成为吸纳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巨大容器,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小觑的重要一极,加大涵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者在内的劳动工资统计,把对城镇非私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扩展到全区域所有行业,不仅使统计出来的劳资数据更具代表性,而且还可以全观整个区域内劳动者就业数量、结构、分布以及收入的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扩大内需的政策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二是建立数据质量验证体系。 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否符合客观实情,不单是经过层层级级的汇总、单一评估就可以了,而应与一些监管经济运行的职能部门联合,如发改、财政、工商、税收等单位,建立数据质量综合评价机制,用多方数据资料对劳资统计数据进行验证比对,使之既真又实还准更像,同时还能添增解读劳资数据的佐证资料。 三要增强数据使用的实效性。 要善于加工整理劳资统计数据,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实用成果,加大与企业行业间数据资料的共享力度,不能只要求企业按规定上报数据,却不能给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数据资源,使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扎实、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 四要提高数据使用的权威性。 劳资统计数据是关系到民生的一项重要数值指标,只有充分地使用好、发挥好其独特的作用,才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为此,在改革调整诸如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金、住房补贴、伤残、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牵涉到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方面的政策时,要坚持把劳资统计数据作为参考的关键指标,并在组织实施中必须要与劳资统计数据挂钩,以此作为缴纳的基准依据,充分把劳动工资统计成果应用于保障劳动者切身利益之中,树立起劳资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四、强化部门间协作,树立“大统计”意识。 劳动工资统计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劳动工资统计的改革发展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帮助,像美国的就业统计也紧密依靠各地的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充分利用他们的相关信息开展的。因此,我们要加大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密切协作,善于使用已有的信息资源开展劳资统计工作。比如,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合作,对每一新增企业,试行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统计上岗证“三证”合一的准入制度等等。当然,作为统计部门首先要有“大统计”胸襟,不能墨守成规,惯性使然,要善于主动走出去,积极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许多行政登记记录涵盖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加强与这些部门的紧密合作,把这类海量数据通过筛选为我所用,既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约了时间,减少了经费开支,又能提高数据质量和规模,实现统计合作的双赢。
当然,影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因素还很多,诸如领导重视的程度、统计调查队伍的稳定性和知识结构、岗位业务培训力度、法律监督管理的宽严等等。因此,我们要纵观全局,统筹兼顾,有的放矢,把握重点,适时、有序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革新统计手段,提升统计效率,使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真正成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工程的一项伟大工程。
拟稿人 刘文勇
参阅文献:
[1]张运峰,黄莹.美国劳动就业统计及其启示[J].统计与决策,(2012),(15).
[2]田凤丹.我国劳动工资统计现实的探讨[J].经济师,(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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