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4全国少年儿童‘爱粮节粮
关于转发《2014全国少年儿童‘爱粮节粮
从我做起’征文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团委: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发〔2014〕204号)精神,江苏省粮食局、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少年儿童开展爱粮节粮的主题征文活动。现将《2014全国少年儿童‘爱粮节粮从我做起’征文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省粮食局、共青团江苏省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作品进行评奖,并择优报国家粮食局评比。
请各市粮食局初评后以电子版及纸质方式将征文(不超过10篇)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粮食局(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北路338号苏粮大厦2205室,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江苏省粮食局 徐凤武 18900668135
共青团江苏省委 徐 燕 13621599278
附件:2014全国少年儿童“爱粮节粮 从我做起”征文活动方案
江苏省粮食局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4年10月8日
附件
2014全国少年儿童“爱粮节粮 从我做起”
征文活动方案
2014年9月17日,国家粮食局、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14〕204号)。通知中明确:“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中开展‘爱粮节粮从我做起’征文活动。地方各级粮食部门与当地团委、少工委,发动少年儿童参与爱粮节粮征文活动,并组织评选”。为更好地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现将征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下发,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参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粮食局、共青团中央
承办单位: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
二、征文范围
全国少年儿童。
三、征文时间
征文及评选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30日
四、征文主题
“爱粮节粮、从我做起”。
五、工作分工
各省(区、市)粮食局联系各地团委、少工委负责组织当地少年儿童参与征文活动;各省(区、市)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对征文作品进行收集、初评,并上报国家粮食局。
六、征文要求
(一)文章必须是少年儿童的原创作品,引用他人的文章应注明出处,不得下载、抄袭他人作品。如有抄袭他人作品的,一经查实,不予评审。
(二)文章应体现出不同年龄阶段少年儿童的特点,联系本人生活实际有感而发。
(三)主题明确,语句通顺,体裁以记叙文、议论文、散文、诗歌、童谣为主。
(四)字数不超过800字。
(五)作者统一无偿提供参赛文章,获奖文章同意无偿在媒体刊载。
(六)请注明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学校、年级、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
七、报送方式
1.10月20日前,少年儿童个人作品上报本省(区、市)粮食局。
2.经省(区、市)粮食局初评后以电子版及纸质方式于10月25日前报送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北楼411,荆霞,电话:010-66094263,邮编:10080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原则上每省(区、市)推荐拟获奖作品不超过6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
八、评审办法
经省级粮食部门初评,10月30日前,由国家粮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终评。
九、奖励办法
(一)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由国家粮食局向获奖学生发放证书。
(二)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杰西·米西卡向获奖学生颁发感谢信。
(三)国家粮食局将对一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颁发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霞 安海东
联系电话:010-66094263 010-66094285
传 真:010-66094263 010-6601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