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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021  10:41

  “不运动、不节食,没有副作用,轻轻松松月瘦二十斤。”时下打着这样旗号的减肥产品备受减肥人士青睐,无锡的小文就是其中一位。不想服用了一段时间后,小文却因此住进了医院。检测发现,如此效果显著的减肥产品居然不含任何减肥药成分,秘密似乎隐藏在作为赠品的减肥糖果里……

  11月21日,央视一套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以《减肥“糖果”》为题,报道了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值高达5700万元的特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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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某等人到案后交代了犯罪经过,但此前吴某却说:“并不清楚‘非卖品’里面添加了有毒有害成分,而且销售的是别的产品,有问题的‘非卖品’是白送的,不是买卖关系,不用负全责。”对于这种狡辩来听听检察官是怎么说的:“‘3·15’的时候,吴某每次都要关照她的各级代理不要进行推广、宣传和销售,其实一定程度反映了她知道自己所销售的‘非卖品’是经不起查的。所以通过上述客观证据,能证实吴某主观知道她所销售的‘非卖品’里面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片中的被告人姚某、吴某等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三年不等刑期,吴某还被判处罚金一千四百万元。这起案件的办理,彰显了国家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从严打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态度。

   【检察官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一方面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对违法行为严惩不怠的鲜明立场;另一方面也是警示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瘦身要讲究科学,主要还是靠饮食、运动等习惯的养成和调节,即使购买减肥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合法产品,切莫轻信他人虚假宣传,既造成财产损失,又对自己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