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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21 10:2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我为了保住饭碗才买了假身份证,我知道错了。感谢检察院,今后一定做守法公民。”听到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含泪致谢。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涉嫌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细。
陈某某今年60多岁,因家境拮据至无锡打零工谋生,找到在工地上挖土方的工作。2020年初,陈某某所在工地开始查身份证,超过55周岁以上的员工将被辞退,而陈某某已年逾六旬,超过规定年龄。为保住饭碗,陈某某找到朋友张某某,托他买一张假身份证躲避公司检查。张某某帮其联系做假证的贩子,陈某某提供出生于1966年的老乡赵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和自己照片一张,花费200元,拿到一张假身份证,除照片外其余信息都是赵某某的。靠着这张“减龄”身份证,陈某某混过检查,得以继续打工。没多久,警方抓获陈某某及张某某两人。
该案移送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审查案件发现,陈某某、张某某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仅购买了一张身份证,刚刚达到构罪标准,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这张假身份证有没有被用于违法犯罪?该院会同公安机关调取陈某某的个人履历、过往犯罪记录等,查明其没有前科劣迹,未将这张假身份证用于其他用途,仅是陈某某为保住工作岗位、维持生计而一时糊涂“买”的证件,社会危险性较小。综合上述情况,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6.11.202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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