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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21  10:40

  甬道旁松柏整齐肃穆,四周围绿树生机盎然……近日,当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维红再次来到开发区小海战斗烈士纪念碑前时,看到的景象与几个月前相比焕然一新。

  1946年4月,华中野战军第8纵队对南通小海镇、观音山镇的国民党军队发起自卫反击。小海战斗烈士纪念碑是为纪念在此次战役中牺牲的200余名野战军将士而立,寄托着南通人民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与崇敬之情。

  但在今年3月,王维红在走访时发现,纪念碑主体出现破损和裂纹,周边地面上瓦块、秸秆等杂物随意堆放,围绕纪念碑的绿化带被种上了蔬菜,附近居民在甬道和广场上随意晾晒衣被……检察官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早在1989年,小海战斗烈士纪念碑就被确定为南通市县级文物保护设施,而且是南通开发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但由于纪念碑处于开放空间且管理缺失,便出现了上述情形,极大地损害了英雄烈士的尊严和荣誉,也不利于开展纪念活动。为此,开发区检察院向纪念碑所在的小海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修缮纪念碑,实现全区纪念设施的规范整修、有效管护。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和参与下,小海街道通过修葺碑体、整治环境、落实专职人员管理、开展日常巡查等措施,全面提升小海战斗烈士纪念碑及周边环境管理能力。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中心则以管护纪念碑为契机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逐一核实、建档造册,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每一处纪念设施的管护责任落实落细。开发区检察院还会同区社会事业局制定了纪念设施修缮实施方案,保证配套资金到位,确保每一处文物设施都得以规范整修,同时挖掘宣传烈士纪念设施背后的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促进形成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近期,我们特别选择到小海战斗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了瞻仰纪念活动。站在这里,烈士的精神既给我们以激励和鼓舞,也增加了我们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该院检察长陈新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