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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2021  11:30

  “2019年1月,我院虚假诉讼办案团队成功办理了这起虚假诉讼案,并由此牵出了由曹某某一手导演的另外两起虚假诉讼案,手法如出一辙,3起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2700万余元。”在江苏省镇江市检察机关“践行‘两在两同’办好为民实事”典型案例讲述会现场,扬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澄华和她带领的虚假诉讼办案团队,用情景剧的形式再现了当时的办案情形。

  据了解,曹某某负债累累,在法院的待执行款多达3000多万,就在曹某某即将获得一笔拆迁补偿款之际,曹某某的父亲却因为欠钱不还被告上了法院。在法院强制执行下,这笔补偿款被转给了曹某某父亲的债权人。这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的一起案件,却在扬中市检察院虚假诉讼办案团队的“火眼金睛”下露出了马脚:原来,曹某某的父亲根本就没有借款,这笔钱也只是在所谓的债权人孙某手里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曹某某手中。经镇江市检察院抗诉,法院判决撤销3份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当事人曹某某、孙某亦因犯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镇江地区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件。该案被镇江市委政法委、镇江市院分别评为“十佳优质案件”“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同时该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在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2018年,扬中市检察院因虚假诉讼办案领域业绩突出、办案成效显著,入选全省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培育对象,并作为唯一基层院,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虚假诉讼办案指引》提供前期调查研究素材和办案经验。2020年,该团队凭借着优异的成绩,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记者获悉,该团队着力探索“检察院主导、突出民刑协作、注重源头防范”的虚假诉讼监督新模式,通过构建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着力强化社会宣传防范。2018年以来共收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2件,立案监督15件,其中已提请抗诉3件,建议法院再审1件,累计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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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至9月,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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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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