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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张军就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开学第一课”
视频:张庚磊、田昊
9月7日,国家检察官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第一课暨大检察官讲堂第三十四讲开讲,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就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学员们交流。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钟心宇 摄
9月7日,国家检察官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第一课暨大检察官讲堂第三十四讲开讲,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就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学员们交流。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钟心宇 摄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和最高检相关厅局负责人在现场聆听授课。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钟心宇 摄
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第一批班次5个班约400名学员及全体教职工在现场聆听授课。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钟心宇 摄
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第一批班次5个班约400名学员及全体教职工在现场聆听授课。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 钟心宇 摄
正义网北京9月7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邱春艳)如果从未来的角度回望今天,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人民检察事业有着非常特别的历史方位——
一段时间以来,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推动和促进,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化转隶为转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构筑起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适应检察权运行规律、适应全面依法治国需要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实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说的“观念重塑、职能重构、组织重建、士气重振、局面重开”。
如同中国经济发展一样,检察工作在“体量上”已经有相当的规模,如何转向、更重质的提升?最高检党组提出的“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恰逢其时。在建党百年的新起点上,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提出和践行、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特别是党中央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等大背景下,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检察人怎么看?检察事业怎么干?
这些全体检察人共同关注的问题,答案是什么?9月7日,国家检察官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第一课暨大检察官讲堂第三十四讲开讲,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就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学员们零距离作了深入交流。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贯彻落实距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要求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有长足进步,但总体还是跟不上、不适应!同志们意识到了吗?”尽管大家早已熟悉张军讲话、讲课一以贯之的“问题导向”风格,但开门见山就指出“跟不上、不适应”,让大家又多了几分“紧迫感”。
具体是怎样的“跟不上、不适应”?“刑事检察方面,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坚定践行‘少捕慎诉慎押’,不捕率上升,复核复议下降,受害方申诉率也下降。说明什么?说明践行‘少捕慎诉慎押’总体是好的。也正因为如此,‘少捕慎诉慎押’上升为党和国家刑事司法政策。但现阶段,在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一体抓落实方面,理念、规范亟待提升!”“行政检察方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明显,但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站位看,行政检察依然薄弱”……张军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的具体工作为例,一一指出当前检察工作中的短板、弱项。
针对这些不足,围绕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张军提出更高的要求:立足监督办案,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军特别指出,要坚持辩证思维,深刻认识检察履职不能机械,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考虑如何体现、落实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如何促进和推动源头治理。检察工作与国家大局紧密关联,“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互贯通,每项业务与每名检察人互为依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能割裂、孤立地看,不能机械地认为办好“自己”事情就可以了。
检察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激发检察人的内生动力。张军给出的举措是——以科学管理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
“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本质上讲,内卷、躺平也是一种‘管理’方式,但那是消极、‘大撒把’的管理方式。而我们需要的,是检察科学管理!检察科学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围绕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张军进行深入讲解——
“与经济管理相类似,刑事司法的控、辩、审分离,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检察机关内部的刑事、民事、行政区分,乃至国家层面立法、司法、行政的分类等等,这些分工和流程,本质上都是人的、社会的、国家的科学管理问题。”张军以形象的类比出发,指出检察管理主体要有科学思维,业绩考评推进要更加符合对“人”的科学管理规律,符合司法活动规律。
“每一个被考评的检察人是鲜活的,状态、个性、习惯都有不同,管理指标就不能太过严、细,要留有管理者和管理对象互动、调整的空间,由管理者定期在具体指标运用上作出调节。”着眼于管理对象的千差万别,特别是“人性”的差别,张军指出,检察管理内容要符合科学,要遵循规律,把一般化管理和管理个别化有机结合,适应不同情况,让被评价者感受到评价科学、符合实际,引领被评价者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业绩考评作为检察管理手段,不仅是促进业绩提升,更重要的是引导、促进每一名检察人的能力素质提升。”张军指出,检察管理要把人和案结合起来,把反映人与案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融入业绩考评。
业绩考评中,如何做到人与案评价的最佳结合点,促进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公正?对大家关心的这一问题,张军作出具有“管理智慧”的回应:要完善考评指标,做到科学管理,同时管理者也要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作为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该如何引导?就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考评论终。比如,就要强调:每一个被考评人自我评价的时候,也是在展示自己的思想、情商、团结共事的能力。有智慧的人,有时候“降格”评价自己,但是在同事、领导眼中,反而会换来更加充分的肯定、超越的评价!
在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时刻,中央印发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讲课休息期间,一位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与张军交流中直言,中央的《意见》很“给力”!但如何把“给力”的《意见》落实好?张军重回课堂强调,既要有敢于监督、勇于监督的勇气和担当,也要有善于监督的智慧。为此,张军特别强调,要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营造良好监督环境。如何做到双赢多赢共赢?张军结合具体案事例阐述了“十二字”方针——
抓大放小。强化法律监督,就要着眼大处、着眼“国之大者”,努力提升监督质效。我们反复强调工作要抓实抓细抓具体,不是说眉毛胡子一把抓,甚至做表面文章。
辩证评价。对于执法司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敢于监督,做实监督;同时做到善于监督,运用监督智慧,从对方考虑,客观、实事求是指出问题,让被监督者更容易接受。
循序渐进。监督工作不可能一口吃成一个胖子。要把监督工作中最突出、最紧迫,制约、影响一个时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放在最紧要位置,绵绵用力,逐步解决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要“弹钢琴”。
“严管就是厚爱。严管队伍不出问题,才是‘大善人’‘真善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那是对自己、对干部、对组织的不负责任,就是失职渎职。”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进行,围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张军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担起带队伍的政治责任;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坚持综合治理,从严管理。
“讲课之前我们有约在先,有问题的可以当面提!”进入提问环节,在张军的鼓励下,十几名学员踊跃提问。
一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提问有点“敏感”: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重点检查,一些基层检察院对“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敢用、不愿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问得很直接,张军答得很坦诚:“司法腐败主要表现在人情案、关系案等,涉及该不该捕、该不该诉等问题,因此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完全必要!身正不怕影子歪。作为人民检察官,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本来就应该经得起查!只要办案时政治头脑清醒、业务能力过硬、严格依法办案,就不怕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如果被查出真有问题,那就应该依法追责。如果追责有争议,上级检察院就应该主持搞清楚,搞准确,做到为担当者担当。
一位学员提问:按照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满10年必须交流,但从经济强县到经济相对弱县,收入待遇落差加大,一些院领导宁愿辞去职务成为普通检察官也不愿交流,造成人才浪费,如何破解这一问题?
“我是检察事业一块砖,东西南北任党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哪能挑三拣四!照我看,存在这样思想的人就不是合格的人才,更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该交流的就得按规定交流,没什么价钱可讲!”对涉及个人待遇的“犀利”问题,张军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给出了“犀利”的回答。
另一位学员的提问也有“辣度”:做好信访工作就是做好群众工作。但有些信访人“一言不合就信访”,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怎么破?对这一问题,张军以辩证法的视角作出回答:不能高高在上地去审示群众的信访!要多从自身找原因。要多反思,不捕不诉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是否到位了?检察听证工作做没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司法救助落实了吗?群众的合理诉求,我们认真倾听、帮助解决了吗?“一言不合”,如果是信访人“不合”,检察官做群众工作就应该“容纳”啊!如果是检察官出言“不合”,那就要提升自己的能力啊!
行政诉讼监督的检察听证工作如何开展?对口援助工作能否进一步系统化、体系化?如何认识和把握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内涵和外延,划清行政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界限……针对大家关心的理念和实践层面的问题,张军一一作了回答。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中思想的洗礼如凉爽的秋风吹拂,让人精神倍增。
“授课‘解渴’,答问过瘾!”对于这堂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开学第一课”,在现场聆听的安徽省亳州市检察院宣传科副科长孙乐增收获满满,“不遮掩、不回避,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既有世界观,也有方法论,听了管用,知道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怎么干了!”
留在心中的,是交流引发的深入思考。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主持授课。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第一批班次5个班约400名学员及全体教职工在现场聆听授课。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培训班学员,参加“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同堂培训的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的学员以及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正在开展培训的学员以远程方式聆听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