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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21  10:33

  9月1日清晨,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比以往多了许多,学生们又迎来了开学季。今天同样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奔波在履职的路上。上午9点,检察官来到如皋市某街道办事处,向其送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书。

  近期,该院公益诉讼团队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今年以来,该街道辖区内某规模以上企业在不到6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事故,造成多人死伤的严重后果,经济损失巨大。出于职业敏感性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检察官对这2起事故的原因、性质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发现事故的背后,暴露出的是该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和隐患,尤其是在落实各类专项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事故发生后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工作不到位。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属地政府必须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监督企业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始终守牢安全生产“红线”。近年来,如皋市检察院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密切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促进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今年8月,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为推动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行政、司法工作合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承办检察官从这2起事故入手,与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商,听取安委会专家意见,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听诊把脉,形成加强属地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

  根据调查的情况及行政机关、专家的意见,承办检察官与该街道安全生产负责同志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整改方案等事项进行充分磋商。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该院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等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座谈会上,检察官同时提醒涉案企业要牢记“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深刻反省事故教训,强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好企业合规管理,走安全发展、合法发展的道路。

  “感谢检察机关及时提出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的内容,本着对企业严管厚爱的态度,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全力防范、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现场表态。会上,检察院与街道办事处形成共识,将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行为契机,联合开展普法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