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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牵扯出的6起虚假诉讼系列案,经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向法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全部被法院改判。
2021年1月,如皋市检察院收到群众匿名来信,举报法院审理的顾某等54人向明辉面粉厂(化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顾某并非面粉厂职工,却在起诉时故意隐瞒真实身份,骗取劳动报酬。
受理举报后,检察官调阅卷宗了解到,2019年2月25日,顾某等54人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明辉面粉厂支付拖欠的工资260万余元。诉讼中,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明辉面粉厂于2019年3月10日前偿还顾某等人工资款合计242万余元。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原告必须是单位员工,假如顾某隐瞒了真实身份,那便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举报者所说是否属实?顾某与面粉厂究竟是什么关系?一个个疑问待解,检察官经初查后决定依职权立案。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顾某的确不是明辉面粉厂职工。原来,该面粉厂的厂房建设工程由席某承包,顾某参与工程建设。厂房建成后,顾某多次找席某索要工资,但席某以工程款尚未支付为由一直拖延。无奈之下,顾某找到了明辉面粉厂。此时,该面粉厂的经营已陷入困境,连职工工资都难以按时发放,工人们正准备通过起诉要回欠薪。面对顾某的“围追堵截”,面粉厂负责人王某出了个主意:“要想快速要到钱,可以采用‘农民工讨薪’的方式。”之后,面粉厂向顾某出具了欠付工资报酬的书面凭证。凭借该凭证,在上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顾某顺利取得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案件至此真相大白。如皋市检察院分析认为,顾某与面粉厂负责人恶意串通,将普通债权变更为工资债权,破坏了债权受偿的法定程序,涉嫌虚假诉讼,生效民事调解书应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承办检察官注意到,这起虚假诉讼案之所以会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面粉厂欠付工程款,导致包工头席某不能按时支付建筑工人的工资。那么,除了顾某虚假诉讼案外,还存在其他类似的虚假诉讼吗?为查明情况,检察官顺藤摸瓜,通过全面深入调查,最终确认,由案涉工程所引发的另外5起以明辉面粉厂为被告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均系虚假诉讼。这6起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共计31万余元。
如皋市检察院随即就上述6起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1年8月23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建议,裁定撤销相关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