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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虽然被约谈了,但是我心服口服。感谢检察机关的提醒,以前因为我们疏于审核造成了客户的损失,也给自己的中介业务带来了法律风险。今后我一定要规范经营,对客户负责,对自己负责。”房产中介经营者吴某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由衷说道。
吴某谈到的专项整治活动是在江苏南通开发区开展的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专项联合整治活动,而这次活动的缘起,还要从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一房四卖”合同诈骗案件说起。
案件回顾:
2020年上半年,该院在办理常某某合同诈骗案时发现,被告人常某某于2018年6至10月间,先后在四家中介将名下位于南通开发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进行出售,并分别收取了四名被害人19万元至97万元不等的购房款。
为什么常某某“一房四卖”这么容易得逞呢?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难道不应该去审查、核实房源信息、卖方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带着疑问进行了调查核实。原来,涉案的四家中介在收到常某某提供的房源信息后,就直接进行发布,都没有按照规定去核验房源信息的实际情况,在促成交易后也没有及时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登记,甚至在常某某随便编造个理由后就将保管的房产证还给了常某某,使得常某某很容易就将一套房子卖了四次。
在将常某某以合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南通开发区检察院针对案件中暴露的中介服务机构未尽职尽责开展二手房居间服务等问题,深入调研分析,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提升从业人员操守、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出发,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软件系统的升级改造,全面提供房源核验服务,实行了交易合同网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措施;
同时联合多部门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发布公告接收群众举报、房地产中介自查、各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全面查处各类房地产中介违法情况。
专项整治活动共开展联合检查6次,约谈中介机构5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线索3条。
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并围绕房产中介从业过程中易发多发的一些法律风险,专门为全区200多名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宣讲课,有力促进了开发区房产中介的诚信、规范、守法经营,保障了房产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