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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帮助,减轻我们的生活困难,让我们能温暖过冬。”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一位救助申请人从检察官手中接过信封,如是说道。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集中向8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申请人发放救助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2万元。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涉及交通肇事案、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这些人中有来自外来打工家庭、残疾人家庭、以及单亲家庭,因犯罪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着窘境。经过申请、依法审查、核对身份、签字确认等流程,他们在崇川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领取了相应的救助金,其中两件检察官亲赴淮安、赣榆当地进行发放。每一位救助申请人都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在寒冬里的雪中送炭,有的还专程送来了感谢的锦旗。
暖心案例一
这是一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单亲家庭,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邹某一个人含辛茹苦将儿子小董培养上了大学,却在孩子即将长大成人之际,被无牌三轮车碰撞身亡。小董生父早年因车祸受伤,只能勉强养活自己,无力再承担小董的任何费用。还在上大三的小董不仅痛失了最爱自己的母亲,同时也失去了生活来源,目前靠自己打零工以及学校的助学金勉强维持着。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非常同情这个无助的男孩,主动联系告知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帮助指导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向政法委报批,最终为小董争取到2万元的救助金。考虑到疫情封校的原因,检察官亲赴淮安送上了这笔救助款,希望能缓解小董的燃眉之急。
检察官看到瘦弱的小董刚刚从打工的餐厅赶来,很是心疼:“你和我的孩子差不多大,本应该享受着快乐的校园生活,却已经开始承担生活的重担。希望这笔救助款能够支撑你完成学业,现阶段你还是应该把重心放在学习上,有任何的困难我们都会尽力的帮助你。” 小董说自己不善言辞,但会把检察机关的恩情记在心上,好好学习,成长为一个独立坚强的男子汉。
暖心案例二
2007年连云港赣榆区来通打工人员闫某某被人殴打致死,案件判决后被告人仅作出7万元的赔偿。闫某某去世后,妻子改嫁他人,当时尚在襁褓中的女儿由闫某某父母老闫夫妻俩抚养。十多年过去了,孙女已经出落成婷婷玉立的小姑娘,闫老在感到欣慰的同时开始担心自己和妻子年事渐高,逐步丧失劳动能力,孙女成长所需的学费、生活费日益增长,靠着村里发的一千多元养老钱维持生活已是入不敷出,生活陷入到了困境中。
闫老在赣榆检察院帮助下,了解到司法救助的政策,向崇川区检察院提出了救助申请。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依法审查后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考虑到路途遥远决定赶赴连云港当面发放3万元的救助金。闫老家中陈设十分简陋,却收拾的干干净净井井有条,检察官能够感受到这是一个充满温情的家庭,墙上满满的奖状便是老夫妻俩最大的骄傲。闫老很是感谢检察机关的救助,他说党和政府都很关心他们的生活,不论多难,自己也会坚持供孙女好好读书,将来回报社会的关爱。
在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崇川区检察院坚持落实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大局举措,今年已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2人,发放救助金26万。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十里,我们崇川检察人一直在努力,依法行使好司法救助职权,让更多像小董、闫老这样“因案致贫”、 “因案返贫”的家庭能够及时得到司法的关怀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