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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19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邱春艳)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3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强调,要完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以更优的检察办案和绩效管理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大局,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检察机关围绕大局抓的工作与总书记的要求完全吻合,要持续进一步抓紧抓好。”就在3月17日,为应对形势变化,最高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对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提出进一步具体要求,同时围绕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出了“一揽子”针对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讲到,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增加,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检察机关对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案件要高度重视,无论境内外、任何国家公民,一律严格、规范适用我国法律办理,涉嫌疫情防控犯罪均应依法追诉,依法惩处。”为应对输入性风险增加的实际,张军对检察机关自身防控还进一步强调指出,“针对新情况,北京市、最高检机关提出的防控工作新要求,大家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有亲属从国外回来,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的统一规范,决不能搞任何变通!”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积极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我们要把中央政法委和‘两高两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落到实处,通过检察办案促进复工复产。要抓紧制发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促进、保障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为各地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参照。”对于检察机关服务复工复产大局,张军还进一步提出要求,“针对中央提出的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和货物流动,必要的健康证明要做到全国互认,不得再设置障碍,不对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检察办案要及时跟上,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办事,为商务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保障各类经贸活动正常开展。”
“检察官业绩考评,就是要聚焦如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特殊时期的防控疫情要求,与正常形势下的依法办案、履行监督职责要求,都能细化落到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个办案部门和每一位检察官,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是不是主动服务大局、是不是注重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区别出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真正做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会议经审议,一致同意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通过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促进、保障疫期、疫后更加及时有效履行检察职能,办理好各类案件。会议最后,就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具体落实,张军作了总结强调。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