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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20 09:3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前一天晚上与朋友推杯换盏,第二天一早驾车上班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出醉驾。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提起公诉,量刑建议得到法院一审判决采纳。
2019年3月3日晚,沈某某和几个朋友在饭店痛饮至深夜。第二天沈某某起早驾车上班,途中感觉自己身上酒味扑人,头脑也有点迷糊,但想到已经隔了一夜,应该不会被测出酒家,再说运气不会差到被交警查到。
县公安局接到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报警,称其驾驶的私家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民警在现场处警的过程中发现沈某某有酒驾嫌疑,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沈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80.0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因案发后沈某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基于其认罪认罚作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项的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沈某某觉得自己很委屈,认为自己平时从不喝酒驾车,怎么这次饮酒后过了一夜还能检测出酒精。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一早驾车上班,这是当下不少上班族的生活常态。殊不知,饮酒后24小时后体内酒精才能完全散去。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因为自己的无知盲目造成交通事故,还险些伤及他人引发另一个悲剧。
【检察官提醒】
其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须牢记于心;其二,“隔夜酒驾”须警惕,酒后24小时内不摸方向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记敬畏生命,敬畏规则。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7.03.2020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