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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20 09:2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办理的袁某某等21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顺利入选。
近年来,金坛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源头防控,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增强生物安全国家治理能力。
近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
在当前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金检君邀请你一起来看看,我们原创的微视频《拯救穿山甲,检察在行动》,再次呼吁大家:禁止食用野味,坚决革除陋习,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本文来源: 检察院
02.03.2020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