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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8  10:00

  2018年以来,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部分涉罪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监护,成为“流浪”人员。为有效教育帮扶这些漂泊在外的涉罪未成年人,该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强化心理疏导。对脱离家庭监管的未成年人重点关注,为其提供高频次的心理疏导,排解成长中的困惑。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共为涉罪“流浪”未成年人单独提供心理疏导18次。在此基础上,强化脱离父母监管、在社会闲散漂泊的未成年人的团体心理辅导。组织多名不愿归家的未成年人,集中开展团辅工作,帮助解决与家长之间沟通不畅难题,鼓励孩子与家长多交流,多回家。

  实时跟进监督。针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但家庭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该院干警主动添加流浪未成年人为微信好友,要求他们每天或定期汇报一天或阶段性生活、工作情况,同时拍摄生活、工作照片等与检察干警共同分享一天的收获。为了保证此类人员按时回家不再违法犯罪,还要求他们每晚定时发定位,并与其家长联系,确保孩子真实在家。

  督促家长严管。俗话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唯有家长管得牢,孩子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家长不会管或压根不管,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干警主动与家长们沟通,交流“”于“”的科学方法。面对叛逆期的孩子,一味的指责只会让家长与孩子的距离更远。关爱、科学的教导才能让孩子想回家、成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