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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8 09:2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江苏南京一老板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未能按指令书规定的期限支付员工工资,还在逃匿期间拒接所有来电,导致欠薪员工无法联系到他。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南京康仁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刘某于2013年开始经营,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实际经营者也是刘某,公司雇佣员工三十余人。刘某在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2014年1月到2016年11月之间,用打欠条、口头承诺等方式拖欠钱某、朱某等30余名员工共60余万元工资,并在劳动部门提出限期整改之后,拒接所有来电,拒绝按规定支付员工工资,最终,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2017年元月向公安机关投案接受调查。
目前,三十余名员工已经依法讨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南京康仁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及刘某也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6.10.20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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