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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018  09:38

  不经意间,我从学校毕业到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工作已经整整25年了,自己也从一个毛头小伙逐渐步入天命之年。当部门领导对我说要写点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的文章时,竟不知何处落笔。考虑到自身迄今为止大部分工作时间是在监所检察部门(现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度过,那我就来聊聊监所检察的办公场所变迁吧。

  2003年3月,我服从组织安排,到监所检察科工作,任科室内勤。看守所于1996年由县湾街搬到夏港青山警民路后,监所检察科一直就在那里,对外挂“驻看守所检察室”牌,科室合署办公,总共4名检察干警,另有1名驾驶员。当时办公条件较为简陋,有两间办公室,面积不大(其中一间在禁区里面),坐五个人显得较为拥挤。如果来客超过两个人的话,需要借用看守所的会议室会客。科里有两台电脑,其中有一台电脑是与公安监管平台联网用的,另一台是监所检察多媒体软件平台专用。每天上午,我与原副科长万先辉一起在里面巡视监区,找在押人员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因没有配备复印机,又怕影响收押室的日常工作,因此中午就放弃点休息时间,抄写收押、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等各类台账,同时结合从公诉科拿来的起诉书和判决书,再逐一输入平台。

  2004年,根据规定,禁区内办公室搬到外面,与原有在外的一间房形成南北两间房办公的格局。由于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建筑,加之屋顶又是平顶,长时间日晒雨淋,造成了办公房间顶上漏水和漏石灰涂料、日光灯出现松动的现象。由于监所检察部门远离检察院本部,在2006年前也没有和院里电脑联网,所以上级与本院的通知、要求,只能通过电话来传达,然后再回院里打印出来。没过多久,院里解决了监所检察部门的电脑联网问题,并给每名干警配备了一台电脑,同时也配置了复印机,所有的台账就不需要再继续抄写了。

  2012年,高检院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业务放在监所检察科,因此院里就增派一名同事到监所科来办案。两间屋,六个人办公,非常拥挤,有四个人的坐凳只好交叉放置。时任科长的王彭将他的办公桌让给了我,让我坐在明亮的窗前办公,而他自己却窝在门口的电脑桌前办公,现任科长卢晗也是如此,这让我们心生敬意。由于看守所关押量的日益增加,政府决定搬迁看守所,期间几易地址,最终定在夏港白石山附近。2014年10月,看守所和监所检察科同步搬迁到江阴夏港白石山山麓西城路333号,拘留所此次也分开予以单独关押。监所检察科在看守所行政大楼三楼办公,办公室增加了一倍,此外还有一个会议室,一个监控室,三个休息室,办公条件比起原先的好了许多。

  随着监所检察业务的增多,监所检察已不再是原先单纯的驻所检察,还有社区矫正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为了更好的体现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5年决定一改沿袭多年的名字,将“监所检察”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

  2017年12月,我部门正式搬迁至看守所内独立的刑事执行检察大楼,刑事执行检察智能监管平台也正式启用。该平台包含看守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社区矫正信息数据平台、执检智能辅助平台等“一体四翼”立体化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了动态数据即时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刑事执行检察自此插上了信息化的智慧翅膀,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靠一支笔、一本本子检查的传统工作模式。与此同时,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作为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的我,坚信通过智能化平台的建设和运用,一定会更有力地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作为一名司法改革的亲历者,我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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