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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昊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此期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了哪些有特色、见成效的活动?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采取线上线下深入宣传“八号检察建议”的内容、意义,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分析危害安全生产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对症施策,发布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事例等方式,携手有关部门共同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2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并抄送11个相关部门。随即,最高检向各省级检察院下发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着力在抓早抓小、抓制度规范不折不扣落实、追责落在未然上下功夫”,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安全生产月”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相关活动。6月9日,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应邀参加应急管理部举办的以“高悬法律利剑,护航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以及“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有关情况。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积极参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设立政策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和安全生产企业宣传“八号检察建议”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在护航安全生产工作中,检察一体化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目前正按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专项行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聘请用电安全专家对辖区30余家商户开展用电安全检查。该院将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行刑衔接、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联动效用。
“为深入了解危害安全生产案件发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症施策,多地对检察办案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找准风险点,为风险防控提供司法支持。”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2019年以来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调研,认真研判各地数据,积极查找问题,充分总结经验教训,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对三年来办理的涉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形成报告并提出具体建议,向上级检察院专题报送。
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检察机关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宣讲“八号检察建议”。山西省应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七家单位召开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暨企业合规经营座谈会。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工业园区开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护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讲座,为园区50多家企业的安全员解读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推动安全生产过程中,面对面向11家企业宣传企业事前合规指引,督促风险企业开展合规工作,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合规风险。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引领示范作用,6月22日,最高检发布5件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同日,通过检察内网向各地检察机关下发5件典型案例,供各地检察机关学习借鉴参考。各地检察机关也主动编发典型案例,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制发涉及危险作业罪的适用、立案监督、行刑衔接、公益诉讼职能等6件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技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南京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了两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压实执法办案的主体责任。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山西焦煤集团等单位举办知识竞赛,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组织答题,进一步宣传“八号检察建议”。
“‘安全生产月’已结束,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没有终点。”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说,下一步,最高检将以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持续督促各地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
本报北京7月1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