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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22  10:31

  

  李学兵办案组就案件证据问题与公安机关开展讨论 徐成佑摄

  

  检察干警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检察官走访李薇代表(右)听取意见建议

  “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件大事?遇到红白喜事,大家喝上好才有面子,我这里都是特殊渠道弄来的洋河内供酒,有时包装略有破损,但酒都是一样的,喝着不上头。”王亮推销起自己从“特殊渠道”弄来的“内供酒”,说辞一套一套的。

  “洋河”是中华老字号,其系列白酒一直深受消费者喜爱。王亮原是某烟酒店的货运司机,看着烟酒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他打起了歪主意:“老板卖真洋河酒发了财,我为何不能卖点假洋河酒补贴家用?

  2018年2月,王亮说服妻子杨云,开始了共同的“事业”。为了让风险降到最低,在动手之初,两人就“约法三章”:动静要小、规模要小、胆子要小。从回收酒瓶、包材制造,到勾兑灌装、对外分销,两人全程亲力亲为。

  凭之前运送酒水的经历,王亮在制售假酒方面上手很快。他首先腾空了乡下老宅的储藏室作为加工窝点,平日开车假意运送酒水,实则四处收购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的酒瓶、瓶盖、包装盒、包装箱等。

  为确保具备与正品类似的口感,在勾兑过程中,王亮购买当地小酒厂生产的“散酒”,甚至同厂家的低端酒进行勾兑。根据仿酒的价格不同,勾兑时使用各种酒水的比例也有差异。王亮到案后供述,自家作坊勾兑出的假酒口感与正品差别很小,“除了特别懂酒的,一般人尝不出来”。

  在这个家庭作坊内,王亮负责灌酒、打铆钉,杨云负责装箱,每个月生产10箱至40箱不等,品牌集中在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根据仿制档次不同,每箱假酒定价180元至380元不等。

  在选择经营伙伴方面,王亮也有自己的“准则”:与一般售卖假酒混迹于网络散布广告帖不同,王亮只和“知根知底”的人做生意。姨弟王叶、跑运输时结识的朋友裴阳相继上了王亮的“贼船”。一箱高档白酒仅售100余元,王叶等人明知存在猫腻,仍参与收购分销。

  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过程中,王亮秉持“和气生财”原则。因回收后再使用,酒瓶标签、封口头套难免会有颜色差异,对此王亮的解释是,这是酒厂的瑕疵品。遇到特别较真的客人,王亮就“钱不收,酒照送”。一个顾客因购买的78箱“天之蓝”瓶身有明显划痕,想退货,王亮直接免了账,酒也送给了顾客。

  2020年1月,经群众举报,王亮等4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9月,公安机关将此案提请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经查,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近3000箱假冒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从王亮、杨云夫妻俩手中“组装”完成流向市场,涉案金额达47万元,非法获利约10万元。

  2020年12月,王亮被批准逮捕,其余三人被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认为,王亮、杨云的行为既包含假冒行为,也包含销售行为,应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而王叶、裴阳知假买假售假,应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的商品罪。

  鉴于假冒白酒中可能存在损害人体化学物质成分,存在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健康权益可能,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也同步介入案件,邀请苏酒集团对假冒白酒成分进行鉴定,确定了假冒白酒没有甲醛等损害人体健康等化学物质。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4人均自愿认罪认罚。2020年12月,宿城区检察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亮、杨云,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王叶、裴阳提起公诉。2021年12月21日,4人分别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近5年来,宿城区检察院共办理假冒洋河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62件178人,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为保护“洋河”老字号,2017年,宿城区检察院在洋河新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全面履行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并成立专业宣讲队伍结合办案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由于假冒白酒的利润空间较大,白酒行业‘傍名牌’的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对于拥有商标和知识产权的企业而言,此类行为对品牌与商标价值造成巨大伤害。在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我希望可以构建检察机关、行业、酒企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沟通协作平台,采取更多措施保护本土老字号。相信在检察机关的不断努力下,中华老字号的金字招牌也会更亮。”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洋河股份酒体设计中心副主任李薇对上门拜访的检察官信心满满地说。

  (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