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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22 16:1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3月12日上午,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联合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开展“植树造林、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部分涉案企业员工和生态环保志愿者一同到该县古黄河林场,将一株株树苗种植在“沿海生态检察公益林”生态修复基地。
为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该院与县生态环境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的实施办法》。2021年,双方联合对生态环境部督办的4家环境污染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约谈,通过诉前磋商达成15.8万元的赔偿协议,其中4万元用于“沿海生态检察公益林”植树代偿。此次植树造林活动即是相关环境污染企业履行赔偿协议规定的“以植代偿”义务。
滨海县检察院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构建替代性生态修复办案模式,早在2020年4月份就与滨海县农旅集团合作,在该县古黄河林场建立“沿海生态检察公益林”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同时,该院还在基地设立警示教育主题公园,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的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案例故事的形式制作成宣传海报,警示教育他人。截至目前,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已先后督促涉案当事人通过“以植代偿”的方式,种植各类苗木2500余株。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7.03.202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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