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汤沟检察室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留住美丽“乡愁”

30.03.2016  16:12

  “酒厂的污水一定要经过污水处理系统,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不要因为会加大生产成本就直接排放污水,不能有侥幸心理,下游的水质测量是直接的证据。”3月24日,在灌南县汤沟镇一个酒厂内,汤沟检察室副主任薛红军向酒厂厂长强调。   

 

  增强生态文明建设被写入十三五规划,加强环境保护,留住绿水青山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要求,为全面形成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氛围,灌南县检察院汤沟检察室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依托“村村到,区区访”平台,主动到辖区内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和经济类犯罪预防。   

 

 

  汤沟酒是中国传统名酒,在灌南县汤沟镇内有大大小小的酒厂几十家,而汤沟镇位于灌南县水源保护地上游,行业用水的安全排放直接影响下游几十万人饮水安全。以“中国水周”为契机,汤沟检察室深入汤沟酒厂,参观厂房及包装车间,详细查看了废水排放渠道及周边水源情况,同时在走访过程中以案释法,解读国家生态文明保护政策,督促企业严格水资源管理,杜绝乱排工业废水的现象。   

  此外,灌南县检察院汤沟检察室干警还深入企业监督废弃物排放是否符合标准,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乡镇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着力保护城镇的绿水青山,为外出的游子留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