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发检察建议,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28.03.2015 01:04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怀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中,发现某物流公司在人员委任、报单审核、财务管理、运输监管、跟踪回访、犯罪预防等方面存在漏洞,为他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从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期间,该公司高邮办事处负责人怀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十六次伪造货运单据冒用他人名义骗领该公司本应当支付给倪某、刘某等船主的货款409802元,用于偿还赌债、购买彩票、高档消费等,不仅给该公司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还给近二十名提供运输的真实船主造成了时间和金钱上的巨大损耗。针对这一情况,灌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向该物流公司提出了检察建议,帮助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该公司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十分重视,表示将迅速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加大监督制约机制和货物运输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并对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关心和服务企业发展表示感谢。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8.03.2015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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