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登记家庭农场700户

08.03.2016  14:23
        灌云县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放宽登记条件、强化行政指导等措施,持续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力度,截至3月1日,灌云县登记家庭农场703户,资金总额6.753亿元,分别占全市家庭农场户数及资金总额的48.85%和41.78%。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经常性开展走访,向农村能人、种养大户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该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申请对象实施全程跟踪指导,推动家庭农场快速增长。
        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申请办理个人独资或者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的凭身份证明、场所使用证明及相关登记申请表,即可办理申请登记。放宽家庭农场的名称登记条件,支持家庭农场使用特色地理名称,增强特色农产品及服务的宣传效应。放宽家庭农场的住所登记条件,设立家庭农场因住所在农村而没有法定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放宽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和方式,家庭农场既可以开展单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也可以开展与农业有关的商品生产、加工、销售。
        强化行政指导。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委等部门,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家庭农场主综合素质,增进家庭农场管理水平。指导家庭农场推行“订单农业”,规范推行种植养殖、生产收购、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开展股权质押和动产抵押服务,帮助农场融资发展。指导帮助家庭农场注册农产品商标,积极培育知名、著名商标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