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新动能 营造新生态 提升新能力

04.07.2015  12:52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君悦

 

  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十”思维和技术,促进互联网与检察业务、检务公开、检察为民深度融合,破解检察工作难题、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运用“互联网士业务”思维,激发公正司法新动能。创新搭建业务对接平台强化办案。对内,利用移动互联网络,开发了“检务通”系统,即时处理公文传阅、通知通告等事务性工作;全面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监控。对外,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及时发现并督促移送刑事案件线索;牵头研发了“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打造政法机关之间的信息“高速路”。2013年4月全面推广运用以来,刑事案件平台流转率达98.3%,被中央政法委列入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试点地区。

  探索运用远程视频技术推动办案。依托检察工作办案区、派驻检察室,建立远程视频提讯室、监控室等,“足不出户”即可实现讯问、接待、出庭支持公诉,相关数据同步采集、存储、传输,受到曹建明检察长等领导肯定。

  强化侦防信息化建设促进办案。与公安、房产等多家单位共建侦查基础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初查,深入开展线索分析研判。与省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共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指挥平台、线索库、预防资料库,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互惠。我市检察机关“两化”建设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运用“互联网士公开”思维,营造公信检察新生态。成立全国首家检察新媒体中心。2013年7月我院建立了检察新媒体中心,将全市两级检察院网络信息、技术与人才等资源有机整合,定期发布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权威检务信息,监测、转办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开展网络普法等,形成强大的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合力。

  搭建“互联网十”开放共享平台。全市11家检察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统一名称和标识,加强“两微”管理,规范发帖程序和涉检网络舆情处置流程,完善检察新媒体制度。微信平台增设了案件查询、活动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提升“互联网十”公开宣传效果。通过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微信群等,及时公布检务和案件信息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去年10月份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总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相关做法被最高检作为全国典型事例通报。

  运用“互联网士服务”思维,提升司法为民新能力。在苏州检察门户网站创办“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集中了检务公开、在线申诉、网上举报、律师接待预约等服务功能,努力提供网上“一站式”情景服务。

  推广运用“律师服务系统”,为律师办理网上身份认证、预约会见阅卷和提交意见等业务;开发“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送达和网上验证等一体化远程服务。

  注重大数据深度分析与运用,尝试建立大数据中心,开发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检委会议事系统、大业务软件分析系统、羁押必要性审查系统等个性化软件,深入挖掘数据资源,为党委政府及检察工作提供深度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