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 10元一斤的“五眼果”卖到上千 滨湖检方批捕
“ 五眼果”又名南酸枣,因头顶五个小孔得名,本是产于我国南方的普通水果,有一定药用价值,却被一群不法分子当作“摇钱树”。2016年3月7日,戚某、伏某被江苏无锡滨湖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依法批捕。
2015年12月,戚某、伏某等6人打起强卖五眼果“赚大钱”主意。原本10元一斤的五眼果说成“新疆特产”卖至千余元。戚某、伏某身材高壮,谎称自己来自西部地区,轮流摆摊,其余人分工做“托”假扮顾客,望风、“撬边”吓唬被害人付钱。
“这药补肾,可以泡水喝,我喝过效果很好”、“我老婆脸上斑也淡了”,戚某到无锡滨湖等地菜场,随地打出“新疆特产,壮阳补肾、祛斑祛风湿”牌子兜售五眼果。“托”你一言我一语从旁起哄,等顾客上钩开始问价,摆摊者便用生硬的普通话说“1块”,“托”开始鼓动被害人还价“我们一起买,让他便宜点”。还到6毛左右,摆摊者便向围观者每人发个口袋,比划手势,“托”就说 “是36元”,待顾客跟着掏钱后,却遭摆摊者摇头拒绝。
此时“撬边”者围上来议论纷纷:“他们是西部来的,不可能卖这么便宜,是360元。”待“托”假装自认倒霉,又掏出300元给摊主,如顾客跟着付钱了,摆摊者表示不够,继续要钱;如要退货则面露凶光,扯袖子、扇自己耳光,吓唬对方。“撬边”者趁机扮“和事佬”,劝顾客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掏了钱了事。
顾客被迫付款后,“撬边”表面还会跟上去安慰几句,实则观察对方是否有报警意图,其余人乘机收摊上车离开,换地方继续,得款均当天分账。
其实,戚、伏二人均为汉族,原籍江苏,之前便有类似前科。这伙人仅1个多月内便向6名群众6次强迫交易,得款4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犯罪分子手法并不复杂,要价“1元”让顾客误会拣了便宜,实际操作就变成“按克卖”;摆摊者还会通过事先观察被害人携带钱款决定要价。之所以如此猖獗,正是看准一般群众怕事,明知上当也不会当面较劲。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及时遏制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郭筱琦 周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