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出台新《办法》提升救助幅度

20.05.2016  18:31
  中国江苏网5月20日讯  记者昨日从滨湖区民政局获悉,日前无锡市滨湖区出台《滨湖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出台。新《办法》从2016年起开始生效,滨湖区因病致贫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医疗救助。
  据了解,早在2014年滨湖区就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滨湖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原《暂行办法》经过两年的实践 操作,虽然弥补了部分因病致贫家庭救助的‘真空’,但救助的幅度和力度还远远不够。”滨湖区民政局局长张跃建介绍,一是原《暂行办法》主要针对在特定的时 间内家庭收入超过无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家庭成员患病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救助覆盖面比较狭窄;新《办法》的救助对象 既包括城镇“三无”对象、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也包括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总额超过其家庭收入总和,且个人支付总额超出5 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救助的覆盖面大幅扩大,基本覆盖各种类型因病致贫家庭。二是原《暂行办法》只是对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家庭按照无锡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生活救助金,但对于那些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总额较高的困难家庭来说,这笔生活救助金依然是杯水车薪。新《办法》则对符合条件的因 病致贫家庭最高救助金额可达到5万元,救助力度大幅提高,极大改善了因病致贫家庭的生活窘迫程度。
  新政策按照什么标准给予救助?相关人士介绍,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对城镇“三无”对象、孤儿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给予全 额救助。第二种是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家庭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以3万元为基数,其个人支付金额在3万元(含)以内给予40%的救助;个人支付金 额超出3万元的部分给予50%的救助。第三种是对住院医疗费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个人支付金额以5万元为基数,其个人支付金额在5万元(含)以内不给予救 助;个人支付金额超出5万元的部分给予50%的救助。


  相关人士介绍,新《办法》规定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周期,同一自然年度内不得超过两次,且全年医疗救助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相关人 士提醒,新《办法》在申请手续上与原《暂行办法》一致,未有改变,对未经当地医疗机构批准转外就诊的救助对象,不予受理。对已申请救助的家庭,经救助后家 庭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可根据其情况申请其他救助。不会因申请该救助,而导致不能再享受其他符合规定的救助。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