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集体协商实行等级管理制
近日,滨海县总工会、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实行等级管理制的意见》,对企业和单位开展集体协商情况和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按照A、B、C三个等级给予确定,以等级为依据,实施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成效化。
一是建立评估组织。《意见》确定,成立滨海县集体协商评估办公室,由县总工会、人社局、经信委、工商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县总工会分管民管工作副主席任办公室主任。抽调8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评估工作。
二是细化评估内容。《意见》要求,对全县企业和单位开展集体协商情况和成效从以下9个方面进行评估。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是否建制;职工对集体协商和知晓率是否达到90%;集体协商的意向协议是否经职代会通过;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结果满意率是否达95%;集体协商的项目是否全面;集体协商的合同文本是否规范;集体协商的合同是否报县人社局审查备案;集体协商合同是否履行;集体协商是否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发展。
三是按实评估定级。《意见》规定,根据企业和单位开展集体协商情况和成效,分别评估A、B、C三个等级。上述9项内容经评估全面达标的定为A级,70%达标的定为B级,集体协商未建制或建制流于形式的定为C级。
四是严格评估责任。《意见》强调,强化评估人员责任,做到公开公正,严禁徇私舞弊,对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评估定级工作如发现搞形式、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对具体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理。将企业和单位的定级结果在网上和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实施等级监管。《意见》要求,根据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的定级情况分类实施监管。对于定为A级的企业和单位,适当减少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次数,工会的工作重点是帮助完善提高,提质增效。对于定为B级的企业和单位,适当增加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次数,工会的工作重点是帮助落实整改措施,提升职工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对于定为C级的企业和单位,列入劳动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会的工作重点是一对一驻点,敦促其集体协商建制,做到一天未建制,驻点人员一天不撤离。建立企业和单位集体协商定级档案数据库,并在网上和媒体进行公示,对企业和单位的定级情况的保留期2年,实行流动管理。其定级结果与企业和单位和评先创优、享受政府的政策优惠补助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