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总工会出台“五制”工程实施意见
本网讯 近日,滨海县总工会出台《关于在全县实施“五制”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密联系本县实际,大胆进行创新创优,不断彰显工会的影响力。
一是民主管理协商制。滨海县总《意见》要求,坚持协商民主多元化,搞好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商、女职工专项保护协商、创建星级职代会协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协商。在工资集体协商中,重点抓好非公小微企业扩面建制,确保全县非公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面达95%以上,对规模企业突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提升增效,确保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率、满意率达95%以上。把女职工专项保护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一个重要事项,确保签约率、履约率达100%。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活动,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实行职工“月官”制工作,“月官”队伍扩大到360名。打造协商民主载体,全县建立680个企业民主管理职工参事室。开展争创星级职代会活动,全县创建星级职代会846家,占企业职代会总数的80%,发挥职代会在协商民主中的主导作用。
二是组织建设双信制。滨海县总《意见》强调,广泛开展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活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年轻化,扩大企业工会主席直选试点工作,建立工会干部履职巡查制度,工会干部实行问责制,工会干部实行未位淘汰制,促进工会干部爱岗敬业。加大镇(区)工会、村级工会、农民工工会建设力度,80%的镇(区)建立总工会。进行村(居)工会建设体制创新,探索村(居)工会建立“一总五会”,探索零散流动的农民工建立工会,努力实现非公小微企业、零散流动的农民工工会建会率达100%,职工入会率达100%。加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力度,全县投入3000万元,改善职工之家硬件设施,加强职工之家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增强职工之家的吸引力,探索小微企业组建联合职工之家,确保全县职工之家实现全覆盖,力争70%的职工之家达到县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准。
三是劳动保护合同制。滨海县总《意见》明确,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实行合同制,约定竞赛的主体与责任,约定竞赛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竞赛的主题与需求,约定竞赛的成果与分享。组织全县千家企业开展化工、纺织、泵阀、电子、服装等10大项劳动竞赛,确保职工的参赛率达90%。获得竞赛前3名的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获市以上竞赛前3名的奖金加倍。对竞赛获得的经济效益职工按比例分成。县人社局对竞赛获得前3名者给予技术等级晋升。县总工会对获得名次者直接或上报上级工会发给“五一”劳动奖章。县总工会和和基层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强化工会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实现无重大责任事故。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凡涉及职工权益维护的事项都实行契约化,用法制手段把劳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服务职工普惠制。滨海县总《意见》要求,加强全县职工服务中心工会、会员服务基地、困难职工帮扶站(点)建设,重点抓好女职工关爱行动,环卫清洁工体面劳动行动,农民工服务维权行动、为职工提供“一站式”窗口、“一条龙”服务。加强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力争培训面达90%以上。举办春节、“三八”、“五一”3场就业招聘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代理服务和金秋助学、大病求助活动,县总在用足上级工会帮扶资金的同时,再发动投入社会资金300-500万元,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职工文化引领制。滨海县总《意见》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开展“奏响劳动旋律、讲好职工故事”活动,在《滨海日报》、县电视台和网站开辟“最美职工”、“最美工会干部”“每周一星”专栏,激发职工爱岗敬业、创新创优的正能量。组织全县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融合“四德”教育,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开展劳模精神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活动,举办劳模事迹报告会3场次,创新创优成果巡回展12场次。加强企业职工文化建设,举办第六届职工读书月活动,送文化进企业巡回演出10场次,创建合格职工书屋428家,职工文化长廊6500米,成立滨海县职工书画院,培养职工书画人才,举办“五大会战看滨海”全县职工书画大赛,促进企业职工文化丰富多彩。 (尚社 韩立慧 刘义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