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宝邵伯湖昨起封湖禁渔 5个月内捕一条鱼都违法
湖岸上堆满了网具。
石工头渔港停满了渔船。
少量渔民正在收鱼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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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月2日讯 1月1日,高宝邵伯湖迎来每年一次的5个月封湖禁渔。封湖禁渔期间,捕捞一条鱼一只虾都违法。与此同时,湖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正在有序准备中,本月计划放流赤眼鳟、鲂、鳊、细鳞斜颌鲴、翘嘴红鲌、鳜鱼等鱼种270万尾,鳙鱼和草鱼鱼种56万斤。
禁渔首日 没有渔船在湖区捕鱼
高宝邵伯湖渔管办(以下简称渔管办)渔政处处长孙文祥介绍,禁渔期为1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在此期间,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
为了保护银鱼和梅鲚,渔管办规定,6月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禁渔期,禁止兜网、摊网捕捞;6月1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银鱼禁渔期,禁止扳网捕捞。
另外,为保护湖泊鱼类种质资源,渔管办设立了4个禁渔区,分别是长征圩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区全年禁止捕捞。
昨天是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第一天,记者随高宝邵伯湖渔管办渔政执法人员来到高邮湖,从高邮石工头渔港前往安徽天长水域巡查。
在高邮石工头渔港,记者看到数百艘渔船停泊在渔港,部门渔民正在整修渔船;湖岸上堆放着各种捕鱼网具。渔民李师傅说,这些网具在开捕前一个月会摊开来晒一晒。
随后,记者与渔政人员一道前往高邮湖湖区。执法船只巡查了主要捕捞水域,没有看到有渔民在捕鱼。湖上大量鱼簖已清除,只有少量渔民正在清理鱼簖。
“与往年相比,今年湖区渔具清理非常及时。”渔管办副主任景晓滨说,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渔民是支持封湖禁渔的,“今年是禁渔期延长至5个月的第三年,渔民已经感受到禁渔期延长带来的好处了。”
禁渔期间 违法捕捞从重从严处罚
孙文祥介绍,禁渔当天,渔管办各渔政大队没有发现违法捕鱼案件,“禁渔期间,我们会不定期在湖区巡查,同时接受渔民举报,一旦发现有人违法捕鱼,会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具体而言,禁渔期间,使用小型流动渔具如丝网、虾笼、钩卡等捕捞的,一般会被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如多次被查到,会被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证。
禁渔期使用滩网、拖网、渔簖、虾簖等大型渔具捕捞的,是渔政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不仅要加重罚款,还要没收、拆除渔具,直至吊销捕捞证、没收渔船。
禁渔期用地笼网、花篮、电鱼、毒鱼、高踏网、鱼鹰等禁用渔具捕捞的,或在禁渔区捕捞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的,会被立案追究责任。
增殖放流 本月放流56万斤鳙鱼草鱼
渔管办副主任索维国介绍,渔管办将在禁渔期组织大规模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预计从1月8日开始,一直持续到月底。”
索维国说,今年1月份的增殖放流活动投入资金482万多元,占2015年全年的70%以上。
为何选择1月份密集放流?索维国解释,2014年放流效果评估显示,冬季放流气温较低,有利于苗种的成活,同时和五个月的封湖禁渔结合起来,确保了苗种在湖区的生长时间,使增殖放流的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尽可能的最大化。
索维国介绍,1月份放流赤眼鳟、鲂、鳊、细鳞斜颌鲴、翘嘴红鲌、鳜鱼等鱼种共计270万尾,鳙鱼鱼种、草鱼鱼种共约56万斤。
放流评估 增加草鱼鱼种放流数量
索维国介绍,2014年放流效果评估发现,河蟹和鳙鱼放流比例增加为渔民增收起到了明显效果。因此,在2015年的增殖放流中,将继续确保河蟹、鳙鱼的放流数量,同时增加草鱼鱼种的放流数量,“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湖区部分水域水草过多,形成草害影响水质的问题。”
从放流时间而言,河蟹在3月、6月和7月放流,花白鲢夏花在6月、7月放流,其余品种都选在1月份放流。
本月中旬
“环境影响赔偿费”专场放流
索维国说,1月中旬渔管办还将组织“环境影响赔偿费”专场放流,“2014年,有企业对湖区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他们有责任对湖区渔业环境进行补偿。”
据悉,专场放流鱼种主要为鳙鱼、草鱼、鳜鱼、鲂鳊、翘嘴红鲌等鱼种。 记者 向家富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