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近期出台《湖北省城乡消防规划管理规定》,提出城乡消防规划在报送审批前,需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专家、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省公安消防总队人士介绍,该《规定》在多方面具有创新性:建立完善了城市、镇、乡和村庄四级消防规划管理体系;将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规范管理内容;推行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了人大报告、规划评估、实施监督、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