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局新浦分局强力清查闲置土地

29.12.2014  10:45

      联合相关部门成立闲置土地项目用地清查领导小组,每天召开1次碰头会,对重点清查项目,组织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逐宗制订处置方案。对涉及闲置用地的单位发放,调查通知书,限期开发、按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方式处置。其中,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快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并杜绝出现新的闲置低效土地。(张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