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检察院深入社区开展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活动

22.10.2014  14:06

  近日,靖江市检察院“明霞窗口”群众工作团进驻同兴居委会开展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活动。

  上午8时,检察官们准时来到居委会调解室,准备会场、摆放资料……

  15分钟后,住在同兴居委会的部分代表委员、检察群众工作联络员、居委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也陆续走进调解室。

  将近9时,一年近六旬的中老年人低着头走了进来,规矩地站在会议室一角,他就是当天的被不起诉人老周。

  去年10月10日凌晨,在靖工作的外地人老周途经一茶餐厅,看到一辆电瓶车上的钥匙没拔掉,便将车骑走。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录像将老周抓获,并以涉嫌盗窃罪将他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承办检察官宣读完对老周的不起诉决定书后,会场内又议论起来。“老周这明显是犯了盗窃罪,为什么要对他不起诉呢?”“就是,犯了法就要严惩。

  听到群众的议论后,承办检察官说:“虽然老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数额刚达到盗窃罪的追诉标准,属于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老周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公安机关也依法扣押了老周所窃赃物,并予发还。鉴于老周犯罪情节较轻,且有如实供述、退赃情节,所以才决定对老周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当检察官结合法律与案情进行释理说法后,大家心里的疑问豁然开朗。“你要吸取教训,以后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承办检察官严肃地对老周说。老周忏悔地低下了头说:“都怪我法律意识淡漠。老婆身体不好,这事对她打击很大。我会从中吸取教训,彻底认识错误。谢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以后我会做个守法的人。

  不起诉决定宣布会结束了,与会群众没有散去,纷纷围到承办人身边,说起自己的感受。市人大代表姚文彬说:“对老周公开宣布不起诉,这种形式很好。既让老周受到了教训,同时也挽救了他。参加这样的活动,老百姓也受到了深刻教育,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闻来源:江苏法制报

  通讯员:苏振东 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