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31.05.2017  20:11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化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5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该《意见》是自2007年我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开展以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就持续推动创建工作出台的第三个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优化改善和持续推进我省的消费环境建设,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增长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衔接“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聚焦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及“两聚一高”工作目标,对照2020年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新要求,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坏境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从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创建工作和加强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等五个方面,明确了26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抓手,对“十三五”期间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化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
  《意见》具有六个新的特点:一是与当前江苏经济转型发展紧密融合。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成效,拓展金融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形成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创建格局。二是积极关注民生保障。提出要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度,特别是要继续强化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法规建设;同时不断深化旅游、住宅装修、通信、汽修、快递、粮油、食盐、价格、农资等一批民生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积极推动供水、供气、供电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以消费安全促进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注重市场监管和综合治理。提出要加强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市场协同监管力度,建立大要案督办、协办和联动查处机制;同时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快全省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建设,推动落实新型监管模式和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等各项工作落实。四是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要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法制建设,探索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一体化和维权网络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模式,努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五是注重提升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实效。提出要整合宣传教育资源、拓展宣传教育形式、推进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及各类载体建设。通过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全民教育活动,唱响“放心消费在江苏”宣传品牌,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六是突出政府、部门、社会共治和齐创共建。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工作体系、财政预算保障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等“四个纳入”工作机制;深化部门协作,研究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激励措施与配套政策,注重加强社会协同共治,进一步浓厚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创建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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