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星级示范粮食合作社评选办法
14.09.2015 20:32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推进粮食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一批运作模式好、服务功能优、市场信誉佳、经济效益高、发展势头强的示范粮食合作社,淮安市粮食局近期制定出台了《淮安市星级示范粮食合作社评选办法(试行)》。《办法》设立了淮安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示范粮食合作社参选对象和条件,明确了评选标准、申报和评定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
《办法》规定,淮安市“五星级”示范粮食合作社主要评选标准为:内部制度、机构健全并规范运行,建有成员账户台账;拥有100户以上社员;单季粮食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同一粮食种植基地内,实现统一种苗提供、统一栽插方式、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订单收购、统一储存保管、统一销售加工;每亩地每年稻麦为社员节支增收超过200元;年粮食购销量超10000吨(折合原粮),实现盈利;拥有自己的粮食品牌或注册商标等。“三星级”、“四星级”示范粮食合作社评选标准要比“五星级”低一些。符合参选条件和标准的粮食合作社要主动向县区粮食局申报,由县区粮食局负责审核,报市粮食局复审、评定、表彰。
淮安市粮食系统计划3年内,培育30个左右“三星级”以上示范粮食合作社,并抓好这些示范合作社运作模式、经营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努力做到“打造一个示范一批、运行一个带动一方”的作用,为淮安市粮食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赵一飞)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09.2015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