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政策扶持网络创业
淮安市近日下发《淮安市网络创业认定和扶持操作办法》的通知,全市符合条件的网络电商,经过申请、审核、认定等程序后,可以享受一定的就业创业政策扶持。
认定对象:注册IP地址在淮安。适用于2012年1月1日以后注册IP地址为淮安市内的网络商户,申请认定时已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认证,依法稳定经营1年(含)以上的初始创业者。
认定标准:考察好评率等条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网络创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同时达到条件的,也可认定为网络创业。相关条件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0%(含)以上。申请认定前连续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在5000元(含)以上。同时经营2家(含)以上网店的,营业额可累加计算,但仅作为一个补贴对象。
政策扶持: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网络创业认定作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有关创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之一。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经认定后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向网店注册地就业管理部门(创业指导中心)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经营规模较大、带动5人以上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最高金额可放宽到20万元;通过互联网创办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或有专利项目的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和申请资料可参照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
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到期后按时还贷的,可以申请二次贷款,二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网络创业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贷款到期后按时还贷的,可以申请二次贷款,二次贷款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对诚实守信、按期还本付息的个人创业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二次贷款给予50%贴息;对企业贷款到期还本付息的,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