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审计成为县区党政正职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手段

11.09.2015  18:42

  8月21日,淮安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县区党政正职权力制约监督的若干规定》,主要是加强对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廉洁从政,确保权力在纪律和规矩约束下规范运行,防止权力失范。《规定》要求审计部门在规范党政正职权力运行,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规定》指出要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关键环节的制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完工时必须实行竣工决算审计,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实行跟踪审计,推行招标前预算审计。此外,《规定》还要求对任职满3年的县区党政正职进行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在内的四责任联审,实行县区党政正职经济责任离任必审和县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
      近年来,淮安市审计部门在干部监督方面积极作为,先后起草《淮安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淮安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2013年以来,共对7名县区委书记、县长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与一把手履职相关的重大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县区制定的发展战略、土地等自然资源、环保的各项政策和社会发展事项的推动和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对23项县区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围绕政府投资项目的研究决策及建设管理等情况,提出审计建议56条。
      淮安审计工作坚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方面的作用突显,审计手段已经成为执纪问责不可一缺少的重要方面。在审计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建立离任即审、异地交叉审计、任中点审、量化评价、审后联谈等干部监督模式。在对一把手权力制约过程中不仅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资金使用情况,更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综合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审计工作在干部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霍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