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地税建立社保费欠费管理工作规程增加社会福祉

04.06.2016  04:47

  江苏省淮安地税局在落实《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过程中,结合淮安工作实际,出台了《淮安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创新管理办法,细化工作举措,对接诚信体系,经过一个多月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淮安社会稳定发展带来的福祉。

  该局出台的欠费管理工作规程以全省欠费管理办法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地税部门在欠费清缴工作流程和各节点的工作要求。围绕工作规程要求,该局已对488户欠费单位发起了欠费清缴流程;经与市人社经办机构联合认定、地税外部网站公告,将30户无法联系的欠费单位认定为“社会保险费非正常户”。对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欠费单位,人社部门将暂停对其的社保费核定申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欠费单位也暂不能享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各项待遇。

  为了扩大对社保欠费企业的震慑效力,工作规程还将社保费欠费管理与税收失信行为管理进行了有机结合,第一时间对淮安国地税联合评定的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2096户纳税人进行排查,过滤出13户欠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纳税人。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实欠费信息后,实施欠费清缴流程,对仍不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将按规定取消其A级纳税人信用,降为D级,体现了惩戒与帮扶并重。

  该项工作规程积极履行了地税部门作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的职责,不断消除因欠费导致的舆情风险,厘清了参保单位与征收机关的责任与义务,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前5月全市征收社会保险费31.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