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淘宝投诉方式敲诈他人财物触法 沭阳检方公诉获刑

04.09.2016  17:06

  本来都是淘宝网上平等竞争的商家,结果嫉妒别的商家生意好,以在网上买的假图投诉被害人王某某经营的网店盗用他人图片的方式,勒索王某某现金59000元。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某和被害人王某某都在沭阳县某乡镇开淘宝店,王某某的网店主要销售碗莲花种子。2015年4月份王某某在百度上下载一张碗莲花照片放在自己网店页面上。2015年6月初被告人李某某在网上花钱找人制作一张碗莲花图片并发给淘宝网后台投诉王某某的网店,6月8日上午王某某收到淘宝网发的投诉信息要求自己举证,李某某通过阿里旺旺叫王某某加自己QQ处理王某某盗用图片的事情。王某某就加李某某QQ。(李某某先发短信盗用他人图片要付出代价,王某某回复补偿,李某某要价16万,王某某嫌太多)王某某一方面在QQ上与李某某谈判着,另一方面寻找碗莲花原图举证。后王某某找到碗莲花原照片的制作者在上海开网店的吴某某欲购买原图举证,6月8日晚上10时许吴某某电话告知王某某拍的原照片已丢失。后在QQ上李某某不同意王某某赔偿1万元,王某某于6月9日凌晨0:01:41提出赔偿6万元,李某某同意。后王某某分四次转2万、1万、1万、19000元到李某某同学何春燕支付宝上。后该59000元经过一些列环节最终到李某某手中。 

  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用假图投诉被害人王某某的网店,使王某某主观上产生畏惧心理,从而不情愿地处分自己的财物给李某某,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条件。(郁胜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