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流动检察室创新监督
25.02.2016 09:5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我们积极在辖区内试点‘巡回检察+流动检察办公室’的监督新模式,将法律监督的关口前移,对派出所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证提请逮捕案件质量。目前在辖区内各个乡镇的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都有检察工作室。”检察室主任夏祥林介绍。
“检察办公室的设立,有利于我们自身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推动着基层法制规范化建设的向前迈进,我们自觉接受检察室的监督!”在谈到接受检察室监督时,大东派出所所长左坤这样说。
据悉,自检察室成立以来,共对辖区内派出所执法监督46次(口头提出整改意见8次),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4次。对辖区内司法所监督60次(口头提出整改意见13次),随机走访在矫人员20人次。参加听庭40次(其中6次与法庭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更是针对违法取土、环境污染、黑网吧等现象,对国土所、工商所、文化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百姓的权益,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目前,大东检察室正结合自身实际、结合当地基层社会实际,立足检察职能,逐步打造出属于自身的特色品牌。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院提出的‘一室一品’的战略方针,一定能够实现!”涟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庆国对检察室工作有着更高的期许。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5.02.201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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