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流动检察室创新监督

25.02.2016  09:50
      春节后的第三天,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派驻大东检察室的检察干警就来到了当地派出所“上班”了。

  “我们积极在辖区内试点‘巡回检察+流动检察办公室’的监督新模式,将法律监督的关口前移,对派出所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证提请逮捕案件质量。目前在辖区内各个乡镇的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都有检察工作室。”检察室主任夏祥林介绍。

  “检察办公室的设立,有利于我们自身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推动着基层法制规范化建设的向前迈进,我们自觉接受检察室的监督!”在谈到接受检察室监督时,大东派出所所长左坤这样说。

  据悉,自检察室成立以来,共对辖区内派出所执法监督46次(口头提出整改意见8次),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4次。对辖区内司法所监督60次(口头提出整改意见13次),随机走访在矫人员20人次。参加听庭40次(其中6次与法庭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更是针对违法取土、环境污染、黑网吧等现象,对国土所、工商所、文化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百姓的权益,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目前,大东检察室正结合自身实际、结合当地基层社会实际,立足检察职能,逐步打造出属于自身的特色品牌。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院提出的‘一室一品’的战略方针,一定能够实现!”涟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庆国对检察室工作有着更高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