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定年收入6000元为扶贫标准 涉及300万人口

16.12.2015  11:28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组织实施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14—15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宣布这一重要决定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按照部署,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以人均年收入6000元为标准,主要帮扶对象是全省乡村6%左右的低收入人口、6%左右的经济薄弱村、苏北6个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涉及农村低收入人口300万左右。

  据了解,中央提出的全国扶贫标准是到2020年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大约4000元,江苏到今年底已实现这一目标。

  省委农工办(省扶贫办)主任赵旻介绍说,江苏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是根据中央精神和江苏的实际来考虑的,和全国扶贫开发所不同的是,我们的标准较高,内涵更丰富。我省“十三五”扶贫开发总的定位,是集中力量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确保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并以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探索助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

  那么,人均年收入6000元这一新的扶贫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其依据是什么?赵旻说,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调研并反复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这一扶贫标准和人口规模。确定人均收入6000元的扶贫标准,主要是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中央明确地方扶贫标准可在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30%~50%范围内确定。2020年我省全面小康农民人均收入的目标值大约为20000元,6000元标准是按照30%的下线来设置的。二是国家扶贫标准是2010年确定的2300元,按不变价折算今年是2800元,到2020年大约是4000元,我省必须有一个高于全国标准的地方标准,有个江苏“最低数”;三是既要体现发展水平和民生需求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又不能脱离实际,提过高的目标和要求,要合理确定扶贫对象和规模。按照人均收入6000元的扶准,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测算,需要帮扶的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总数的6%左右、人数大约300万,规模比较适度。当然,最终人口规模的确切数字以建档立卡后的数字为准。

  扶贫对象和目标明确以后,就是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了。“十二五”扶贫期间,我省创造了很多很好的工作经验,省委提出,推进“十三五”扶贫开发,要继续坚持“点穴式”精准扶贫、“五方挂钩”帮扶、强村富民互动并进、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创新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等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并要在此基础上创新思路、创新政策、创新机制。赵旻对记者介绍说,“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在继续深化创新探索的基础上,对某些政策措施作出调整和完善。“十二五”期间,我省开启对西南岗、成子湖、灌溉总渠以北地区等6个重点片区实施整体帮扶,这是扶贫开发方式的重大创新。“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更大力度地推进重点片区整体帮扶,同时,根据原有的6个重点片区帮扶后变化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有进有出、重在精准、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新增了黄桥、茅山2个革命老区,形成“6+2”的片区整体帮扶格局,帮扶工作重点县也将分批次逐步退出。为体现“扶上马送一程”的工作思路,省委省政府明确,对退出帮扶机制的重点乡镇、片区、县(区),将在一定时限内继续保持必要的政策支持力度。

  199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了多轮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帮扶对象主要是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但是,正所谓“天堂里也有穷人”,在苏南苏中地区,相对贫困仍然突出并将长期存在。“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对苏南苏中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苏南苏中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扶贫标准,锁定经济相对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强村带富民的有效机制。并特别强调,要把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作为帮扶重点,将当地的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低于收入平均线的老军烈属、老党员作为建档立卡对象,落实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

编辑:兴乐